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晉建質字〔2020〕43號)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第43號)
晉建質字〔2020〕4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要求,進一步加快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結合全省多地近期調整建設工程消防審驗主管部門的情況,為保持建設工程消防審驗對工作的連續性,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標準
在國家及地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新的相關管理規定、規則和技術標準頒布實施之前,仍按現行建設工程質 量、消防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規范執行。
二、消防設計審查
(一)受理范圍。在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規定出臺前,消防設計審查的受理范圍為《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建設工程,詳見附件1。
(二)技術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應先選取我省具有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資格的單位進行消防設計施工圖技術審查。
為建設工程提供設計文件技術審查的單位和審查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現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規則》(GA1290-2016)等進行審查,對建設工程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各類消防設施等涉及消防安全性的內容,以及對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并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技術審查意見。
技術審查單位對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工作負責,對出具的技術審查意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技術審查單位名單詳見附件6。
(三)專家評審。符合《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其消防設計存在第十六條所述情形之一(詳見附件1)時,建設單位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消防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提交專家評審申請,并提交特殊消防設計資料。
主管部門在收到建設單位的申請后,應當在確定該建設工程屬于專家評審范圍,經檢查建設單位報送的相關材料齊全且符合相關規定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書面申請組織專家評審,同時報送特殊消防設計資料。
特殊消防設計資料包括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特殊消防設計技術資料,同時還需說明申報原因、需要論證的技術問題和擬采取的防火加強措施,并同步提交消防設計專篇、詳細匯報展示材料等。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建設工程情況,聘請相關專業專家,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出具專家評審意見。
根據專家評審意見,設計單位應調整消防設計方案,進行消防設計。完成施工圖設計后,應將其消防設計施工圖報送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進行技術審查。專家評審意見應作為技術審查單位進行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的依據。
專家評審意見及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出具的技術審查意見可作為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依據。
(四)申報材料。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完成后,建設單位應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設計審查。
申請消防設計審查應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十五條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2。
(五)審查受理。 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消防設計審查申請后,對申報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憑證,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六)審查許可。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進行審查,并依法對審查的結果負責。
主管部門應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設計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屬于專家評審的項目,提交的特殊消防設計技術方案是否通過專家評審;消防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性等內容進行審查。上述各項均合格的,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意見書;不合格的,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查不合格意見書,并說明理由。
(七)審查時限。各市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規定審查時限,并在審查時限內出具書面審查意見。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查時限內。
三、消防驗收
受理范圍內的建設工程經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一)受理范圍。在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規定出臺前,消防驗收的受理范圍為《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建設工程,詳見附件1。
(二)申報材料。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二十條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3。
(三)驗收受理。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消防驗收申請后,對申報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憑證,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現場驗收。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GA836-2016)對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進行現場驗收。
(五)驗收許可。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在其規定的時限內出具消防驗收意見。對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與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一致;經主管部門現場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
對不符合上款規定條件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同時責令建設單位改正,不得投入使用。整改合格后建設單位應重新申請消防驗收,并提交消防驗收申報材料,消防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消防驗收備案
受理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消防審查驗收數字化管理平臺”上,向縣級以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一)受理范圍。在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規定出臺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受理范圍為《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詳見附件1。
(二)申報材料。建設單位應當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消防審查驗收數字化管理平臺”上申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并提交相關材料。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4。
(三)備案受理。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請后,對備案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憑證;備案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備案抽查。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在已經備案的建設工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抽取比例由縣級以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結合轄區內消防設計和施工質量情況確定,并向社會公示。
對確定為檢查對象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在其規定的時限內,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定完成工程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不合格的,應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檢查不合格通知書,檢查結果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并向社會公示。
建設單位收到不合格通知書后,應當停止使用建設工程,組織整改后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復驗。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在其規定的時限內進行復驗,并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復查意見書,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設工程。
五、數字化管理平臺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消防審查驗收數字化管理平臺”上申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及備案,上傳材料,驗收備案的建設工程在管理平臺上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及消防設計驗收資料審查原則上均應在管理平臺上進行。使用要求詳見附件7。
六、其他
(一)各市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根據各市特點確定分級管理辦法,明確各級管理權限,并按照管理權限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工作。
(二)各級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對外公示相關業務受理范圍、辦理流程、管理權限、申報材料等內容,并加強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提高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能力。
(三)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依法審查合格的,按原審查意見的標準執行。
(四)本通知未說明的參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相關條文執行。
附件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受理范圍.docx
附件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申報材料清單.docx
附件3: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材料清單.docx
附件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材料清單.docx
附件5:建設單位提交的竣工報告要求.docx
附件6: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名單.docx
附件7: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消防審查驗收數字化管理平臺使用要求.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18 日
(主動公開)
附件1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受理范圍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受理范圍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七)設有第一項至第六項所列情形的建設工程;
(八)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九)本條第七項、第八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十)國家標準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
(十一)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十二)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范圍
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專家評審范圍
屬于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受理范圍的建設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申請專家評審。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附件2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申報材料清單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申請表及其印證材料;
二、經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技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
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出具的《山西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意見書》(符合專家評審的,還應提交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意見);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3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材料清單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及其印證材料;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三、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和使用的消防產品質量合格的印證材料;
四、消防設施檢測合格報告;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4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材料清單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請表及其印證材料;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三、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和使用的消防產品質量合格的印證材料;
四、消防設施檢測合格報告;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5
建設單位提交的竣工報告要求
建設單位在對下列內容進行查驗確認后方可編制竣工驗收報告,且竣工驗收報告應涵蓋下列內容:
一、完成工程消防設計和合同約定的消防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消防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其中應包括工程使用的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以及完整的消防工程竣工圖紙、消防設計變更單及其經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審查出具的技術審查合格書等;
三、住宅小區或者組團公共建筑中單體建筑驗收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高位消防水箱等公共消防設施已施工完畢,室外消防車道已完成,永久性電源和水源已開通;
四、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消防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消防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經建設單位驗收全部合格,并簽字確認;
五、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應對消防工程進行質量評估,并提出消防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消防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簽字確認;
六、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消防設計質量檢查報告。消防設計質量檢查報告應經項目設計負責人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簽字確認;
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對消防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消防設施性能、系統功能聯調聯試等內容進行檢查檢測,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八、專業建設工程消防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附件6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名單
序號 | 單位名稱 | 審查范圍 |
1 | 山西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一類、 市政工程類 |
2 | 太原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 房屋建筑一類、 市政工程類 |
3 | 太原理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 | 房屋建筑一類、 市政工程類 |
4 | 大同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 房屋建筑一類 |
5 | 山西省第二建筑設計院 | 房屋建筑一類 |
6 | 運城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 房屋建筑一類 |
7 | 賽鼎工程有限公司 | 化工工程類 |
8 | 山西國控環球工程有限公司 | 化工工程類 |
9 | 太原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 | 市政工程類 |
10 | 煤炭工業太原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 | 煤炭工程類 |
11 | 山西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 交通工程類 |
12 | 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 | 交通工程類 |
13 | 臨汾市建筑勘察設計院 | 房屋建筑一類 |
14 | 晉城市建筑設計院 | 房屋建筑一類 |
15 | 陽泉市建筑設計院 | 房屋建筑一類 |
16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 | 電力工程類 |
附件7
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消防審查驗收數字化管理平臺使用要求
一、平臺登錄及使用
(一)平臺登錄地址:zjt.shanxi.gov.cn/sgt/;用戶名與原“山西省投資項目施工圖數字化聯合審查管理信息平臺”一致,初始登陸密碼為:12345678。
(二)辦理數字證書和印章的用戶(勘察設計單位及人員),可直接插入數字證書登錄。
(三)不辦理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的相關單位可通過登錄頁“單位注冊入口”注冊本單位用戶,經注冊審核后使用用戶名和密碼進行登錄,個人賬戶由單位賬號在“用戶管理”-“企業人員管理”中添加。
(四)平臺用戶手冊可通過登錄系統后點擊首頁右上角“用戶手冊”進行下載。
二、平臺運行要求
(一)勘察設計單位應在取得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合格書后一周內,將施工圖結構設計文件、重要工程專家論證意見和修改完善情況,上傳至平臺。不需要進行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的,勘察設計單位應在完成施工圖設計后一周內,將全部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傳至平臺。
(二)相關勘察設計單位自愿辦理相關電子印章。包括單位公章、注冊師執業印章。辦理電子簽章可登陸平臺頁面左上角的“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辦理”,向山西省CA認證中心申請辦理電子簽名或電子印章。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于已上傳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項目,可從山西省勘察設計專家庫中選擇專家,對勘察設計質量進行抽查工作。對未按要求及時上傳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公開通報,并記錄不良信用信息,實施信用扣分。
(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在平臺上進行。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單位,并將消防設計文件上傳至平臺,技術審查單位在平臺上進行技術審查并出具技術審查意見;需進行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其特殊消防設計方案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并將評審結果上傳至平臺,待其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在平臺上提交消防設計文件,由技術審查單位進行審查。
(五)建設工程取得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合格書后,建設單位在我省建設工程審批系統申報消防設計審查,并提交相關資料,縣級以上消防審查驗收主管部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出具審批意見,完成審批流程。
(六)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可在本平臺申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屬于必驗的或備案抽查抽中的建設工程在現場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在我省建設工程審批系統申報消防驗收(備案未抽中的項目直接申報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并提交相關資料,消防審查驗收主管部門進行消防驗收,出具審批意見,完成審批流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在平臺上進行抽取。
三、提交圖紙要求
(一)圖紙上傳要求
平臺中對于設計單位所上傳的圖紙要求為PDF格式,設計圖紙每一個圖幅為單獨一個PDF文件,且PDF文件的頁數為一頁,PDF文件名與圖紙名稱相同,上傳的PDF文件數量應與圖紙目錄一致。在上傳至平臺之前,每張圖紙上需加蓋設計單位的電子版設計出圖章和技術專用章,以表示該圖紙為設計單位經過審核校驗的合格的圖紙。平臺提供CAD批量轉換PDF插件和PDF批量蓋章軟件。
上傳圖紙的同時,設計單位需填寫“設計人員簽字蓋章一覽表”,將項目中所有涉及的設計人員、審核人員、校對人員、各專業負責人員、項目負責人員列入其中,對應人員需簽字并加蓋注冊章(如有)。完成后將表格掃描轉換為PDF格式,加蓋設計單位電子版單位公章以保證其有效性,上傳至平臺,用于替代每張圖紙上的個人簽名及注冊章,以此節省設計單位辦理電子印章的費用同時保證簽名,簽章齊全。
(二)圖紙更新要求
技術審查中發現圖紙的問題,需要設計單位修改圖紙的,設計單位需根據技術審查單位提出的意見進行回復,并在平臺中將修改后的圖紙進行更新,更新圖紙時要求與原圖紙一一對應,以便及時審查單位再次審查時做圖紙版本對比。
四、圖紙合格交付要求
圖紙在技術審查單位審查合格后,技術審查單位需在圖紙上加蓋技術審查單位審查專用章,平臺提供批量蓋章功能,電子加蓋完成后,圖紙左上角生成二維碼,使用微信或平臺APP掃描二維碼可以獲取相關項目的基本信息。
上傳至平臺的施工圖結構設計文件和不需要進行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的全套施工圖設計文件,也將在圖紙左上角生成二維碼。
設計單位可在平臺上下載帶有二維碼的圖紙進行打印,提交建設單位用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