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公告
山西省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公告
根據《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晉建審函[2016]177號)安排,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考試時間及科目5月21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客觀題)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客觀題)
5月22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客觀題)
下午 14:00—18: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主觀題)
二、 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發辦[1997]105號)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點擊查看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三、 時間安排及報名流程
本次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考點設在太原市。
(一)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3月8日至3月24日
網上交費:3月8日至3月25日
準考證打印:5月13日至5月19日
成績查詢:8月1日后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資格審核:8月4日發布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公告
現場資格審核:8月8日至8月15日(雙休日除外)
(二)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需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http://zg.cpta.com.cn)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以下簡稱網報系統),或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的鏈接進入網報系統進行報名。按照注冊用戶、上傳照片、填報信息、信息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流程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考試文件并遵守報名協議,上傳近期電子照片并如實填報報名信息,信息確認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在規定時間內交費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報名,屆時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即可參加考試。
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成功上傳過照片的報考人員,無須上傳照片,填報并確認信息后,即可交費,完成報名。
(三)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登錄報名平臺時,首次使用該平臺的報考人員必須進行注冊方可進行報名,已在該平臺注冊過的報考人員報名時無需重新注冊。
2、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注冊成功后必須上傳本人近期證件照,已上傳照片的報考人員無須再次上傳。上傳照片必須使用報名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工具對照片進行圖像、格式等技術處理,生成報名平臺能夠識別的照片文件方可上傳,否則不能上傳。
下載照片處理工具……
3、在我省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選擇省份時須選擇“山西省”。
4、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報考人員,報名時應選擇具體的考試科目,連續2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上一年度有部分合格科目的續考人員,考試級別原則上應與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如修改報考級別,將按新考生進行管理,已有合格科目成績不再滾動。
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報考級別應選擇“免2科”,報考科目無須選擇。
5、報考人員須謹慎填寫報考信息,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交費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錯,責任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 資格審核
為方便報考人員,簡化報名流程,進一步倡導誠信報名、誠信參考,本次考試報名時不再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嚴格按照報名條件進行報考。考試成績公布后將在報名網站發布資格審核公告,成績合格人員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的,按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處理,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資格審核對象為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在規定考試年度內規定的全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發放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在有效成績的各考試年度均須符合報考條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給予全部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對在資格審核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等各種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查處。
五、考試收費
根據人社部(人社廳函〔2015〕278號)規定,考務費客觀題每人每科1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19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物價局晉價費字[2013]223號規定,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40元。未按時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發票的領取:報名費的發票請在5月16日至20日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大廳(太原市建設北路85號)領取;考試費的發票請在5月16日至20日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太原市體育西路317-1號302室)領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項
一)應試時,應攜帶黑色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二)答題前須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
三)2016年繼續使用2014年版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有關事宜請與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或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聯系。
七、其他
有關報名條件、資格審核等方面的問題由省建設廳及各初審部門負責,省住建廳綜合處(政務大廳)聯系電話:0351-3580137,各初審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
有關網上報名方面等方面的事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科負責,聯系電話: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四科負責,聯系電話:0351—7339662
費用結算、發票領取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綜合科負責,聯系電話: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