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價協關于2016年至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原建設部第150號部令)、《注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實施暫行辦法》(中價協[2007]025號)(以下簡稱繼續教育暫行辦法)及《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改進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形式的五點意見》(中價協[2015]039號)(以下簡稱五點意見)的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注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切實提高專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技術水平。經研究決定,現提出2016年至2017年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實施意見,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注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組織落實。具體如下:
一、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教材內容
中價協組織編寫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理論與實務》(五)作為2016-2017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必修課的統一教材(以下簡稱繼續教育統一教材)。主要內容包括:“新時期工程結算法律問題”、“信息化工程計價基礎理論與方法”、“國際工程總承包投標報價”及“招投標階段工程造價咨詢基本業務”等有關內容。
必修課的補充學習內容、選修課學習內容及教材由各有關管理機構自行確定,并報送中價協備案。
二、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學時和形式
(一)繼續教育學時及形式根據“繼續教育暫行辦法”的規定,2016-2017年度應完成30學時必修課和30學時選修課。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形式及學時認定標準按照《國務院關于第一批清理規范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 “繼續教育暫行辦法”和“五點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二)企業培訓企業應對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高度重視,科學規劃精心組織,聘請行業專家進行集中授課,學時應按“繼續教育暫行辦法”和“五點意見”執行,并接受管理機構監督檢查。
三、2016年至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安排
中價協提供2016-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網絡繼續教育學習課程,造價工程師可通過各管理機構自愿選擇報名學習。
(一)網絡教育安排
1.登陸網絡教育網址:www.ceca.org.cn,進入“注冊造價工程師網絡教育系統”。
2.課程播放時間: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學習內容:
必修課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理論與實務》(五)。
選修課程:“工程計價方式的改革與發展”、“職業道德建設——北京仲裁委的經驗”、“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建設工程全壽命周期管理和價值管理”、“建筑業價值工程(VE)”、“計量支付與結算的高級專題”、“新公司法對造價咨詢企業未來發展的影響”、“中國建筑業PPP項目:盈利模式的'謀定'與'后動'”、“結合工程造價相關案例進行法律評析及實務操作講解”、“建設工程造價鑒定”、“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新技術”、“工程定額的管理”、“工程總承包與國際工程項目管理”、“國際工程造價管理”、“水電工程設計概算人工費調整機制及方法專題研究”、“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信息化建設”、“中國高速鐵路工程施工技術”及“中國電力工程特高壓專題”、“市政工程沉管隧道施工工法”等內容。
4.學時安排及考試要求:
30學時必修課或30學時選修課,須在開課當年完成。30學時必修課和30學時選修課,可在兩年內完成學習。必修課需要通過網上考試合格,選修課需要學滿學時后,方可打印“繼續教育學習合格證明”。
5.收費標準:
30學時必修課程的費用為300元/人年(含繼續教育統一教材);30學時選修課程的費用為300元/人年;30學時必修和30學時選修課程的費用為600元/人年(含繼續教育統一教材)。
(二)各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參加網絡教育學習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報名、收費、網絡學習身份開通及發放繼續教育統一教材。
(三)中價協個人會員免費享受30學時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同時對上一年度按規定交納會費的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下一年度每個單位有10名注冊造價工程師免費享受30學時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四、報送工作總結及計劃的安排
依照中價協“繼續教育暫行辦法”的文件要求,請各管理機構于2016年4月1日前報送2014年至2015年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總結及2016年至2017年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計劃。我協會將進一步加強注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管理。